1、接受公司的品牌、理念、產品以及管理模式,自愿接受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各項規定;
2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,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;
3、具有規模及實力的公司或個人,財務資信良好,預備的投入資金;
4、具有較強的處理人際關系和財務管理能力,重合同,守信用,在當地無記錄者。
5、經公司選址的經營鋪面,愿意參加總部的培訓和接受總部的各項管理。
6、能夠嚴格執行公司的經營模式,在經營過程中遵守總部對經營項目的統一規范、指導定價、統一品質要求,能夠理解和接受公司經營理念,支持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,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。